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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再長大一點,妳五歲,我十二歲半,剛讀國中不久。

  這時候妳喜歡玩角色扮演的遊戲,回來爺爺家這兒,有我與妳相伴,
  身披粉紅色小毯,把急救箱裡的藥用棉花拿出來丟擲滿床,說那是雪,
  然後『有一個公主在雪上面踽踽獨行』,妳也喜歡把我的熊娃娃放了一地,
  玩森林家園的故事,熊媽媽生了小熊,然後牠們一家人出去探險。

  我總是愉快地和妳一起玩,妳讓姊姊的童年期跟著延長。
  妳當公主,我是妳的王子,妳當小兔子,我是妳的兔姊姊,
  我們配合得很好,兩個人千山萬水走遍般玩著各式各樣的遊戲。

  就在此時,大人擅自決定我的居處,我們開始了為期半年的共處時光。
  爸爸認為國中攸關以後能不能夠考上好的高中,在強勢的爭執結果後,
  我被帶離了爺爺身邊,他要親自監督愛玩成性的我的課業。
  每天放學後,要坐公車跨區到妳的安親班,再等媽媽買好晚餐一同回家。
  晚上不准看電視節目,作業寫完要溫習功課,考試要每科八十分以上,
  而且要越來越好,不能退步。這是『規定』,一個令姊姊難以接受的規定。

  「我討厭一直被唸不及格的事,這整個星期都在挨罵...」她說。

  「嗯。」

  「爸爸說,我要是像妳一樣只弄個高職畢業就完蛋了,
  現在滿街都是大學生,以後在路上走著都會撞到一個博士。」

  「哈哈哈哈哈,」我大笑:「他沒有說錯呀。」

  「姊潔,可是我好羨慕妳,有這樣的勇氣抗拒聯考,過自己的日子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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