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令某公,忘其姓字。剛介有聲。
吳俗最重城隍之神,木肖之,被錦藏機如生。
吳縣縣令某公,忘了他的名字。他為人剛直耿介有政聲。
吳縣這個地方的民俗,最是敬重城隍爺,以木頭雕刻神像,
為神像穿上錦袍,內置機關,讓神像栩栩如生。
值神壽節,則居民斂貲為會,輦(音輾)遊通衢;
建諸旗幢雜鹵簿,森森部列,鼓吹行且作,闐闐咽咽然,一道相屬也。
習以為俗,歲無敢懈。
每到城隍神的誕辰,百姓就會聚集資金為城隍爺做壽,
用華麗的車子拉著神像,在大街小巷遊行;
打著各色旗幟,排著各種儀仗,密密地分佈排列,
一路上又吹又打,鼓樂聲不絕於耳,街巷上人人相連。
時日久了,百姓們將城隍生日當作習俗,每年都不敢稍有懈怠。
公出,適相值,止而問之。居民以告。又詰知所費頗奢。
公怒,指神而責之曰:「城隍實主一邑。
如冥頑無靈,則淫昏之鬼,無足奉事;
其有靈,則物力宜惜,何得以無益之費,耗民脂膏?」
言已,曳神於地,笞之二十。從此習俗頓革。
縣令外出時,正好與做壽的隊伍相遇,便命隊伍停下,詢問究竟。
百姓們告訴了他。又得知為城隍爺做壽要花費極大的金錢。
縣令大怒,指著神像斥責說:城隍爺是主管一個縣的神明,
如果愚昧無知而又頑固不化,就是極度昏庸的鬼,不值得大家祭拜你;
如你有靈,就應該知道愛惜物力,怎麼拿這些沒有益處的花費,來耗費人民的財物呢?
罵完,就把神像拉倒在地,打了二十大板。從此這個習俗頓時改了。
公清正無私,惟少年好戲。
居年餘,偶於廨中梯簷探雀鷇(音扣),失足而墮,折股,尋卒。
人聞城隍祠中,公大聲喧怒,似與神爭,數日不止。
吳人不忘公德,集群祝而解之,別建一祠祠公,聲乃息。
祠亦以城隍名,春秋祀之,較故神尤著。吳至今有二城隍云。
縣令為官清正無私,只是年輕愛玩。
過了一年多,他偶然在官府中登梯,想抓屋簷下的幼鳥,
失足掉了下來,摔斷了大腿,沒多久就死了。
人們聽到城隍廟中傳出縣令大聲的怒吼,
似乎在和城隍神爭執,過了幾天也沒停止。
吳縣的人不忘縣令的恩德,聚在城隍廟裡祝禱調解,
又另建了一個祠堂供奉縣令,爭執聲才停息了。
縣令的祠堂也稱城隍廟,春秋按時祭祀,比原來的城隍更加靈驗。
吳縣至今還有兩個城隍爺。
白話試譯:水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