並非要談論這兩本書的內容。
  以此為文名,在於早期與近期的同性文學之中,恰巧形成對等的意象名詞。
  寫點兒想法之前,還是覺得杜修蘭的逆女書名,典出白先勇的孽子,
  說是離經叛道言重了,只因在情感上的依歸,選擇與自己性別相同的眾生,
  那不過是精神層面的不同,並不是錯誤。

  近代文學在開始掘出所謂同志這樣的思想之前,男男相戀,女女相戀,
  往往深埋在地下不敢公開,因為世俗禮教倫理道德的拘囿,
  男婚女嫁的對象被定義在異性的身上。
  然而在古代,西漢哀帝的斷袖,魏王與龍陽君的情愛,
  歷史的記載是揮滅不去的,同性戀不是文明病,在某種程度上,
  性別被超脫了、被昇華了,不以性別來愛人,或者決定被愛的權利。

  在孽子的寫作時代,不僅同性戀文學被視作禁忌,同性戀現象本身更是大諱,
  好比宗教一般,曾經被奉為國教的,政治交替之中也有被扼殺的命運,
  但仍然有極力掙除桎梏的人在奮鬥,於是多年以後,許佑生、洪凌、邱妙津、
  以及書寫荒人手記得到時報文學獎的朱天文,
  這樣坦率表述同志聲音的文學作品誕生,在這些創作者裡,
  寫的是自己,是別人,是現實,是想像,潛藏在腦海的欲念被綻放,
  不能說他/她們是戰士,可確確切切地,被潮流接納的文字,
  救贖了同志群的靈魂,也令讀者學會了思想的寬容。


                  2003.5.25人民公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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