嚴氏為賊,而陽堅與焉。道周,周君留之十四日,載以乘車駟馬而遣之。
  韓使人讓周,周君患之。
  客謂周君曰:「正語之曰:『寡人知嚴氏之為賊,而陽堅與之,
  故留之十四日以待命也。小國不足亦以容賊,君之使又不至,是以遣之也。』」

  嚴遂謀殺了韓相俠累,陽豎參與其事。
  事後陽豎逃亡,經過東周,東周君收留了他,讓他住了十四天,
  之後用四匹馬拉的車子把他放走了。
  韓國派人責問東周君,東周君因此憂慮不安。
  有人對東周君說:您就直截了當、毫不隱諱地對韓國使臣說:
  我本來是知道陽豎參與了嚴遂的謀殺事件的,所以把他留了十四天,
  等待貴國的指示。我們國小力弱,怎能違抗貴國,接納殺人凶犯呢?
  可是,貴國的使臣又不來,所以就把他放走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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