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番夷人不知所自始,居彭湖外洋海島中,起魍港、加老灣,
  歷大員、堯港、打狗嶼、小淡水、雙溪口、加哩林、沙巴里、大幫坑,皆其居也。
  斷續凡千餘里,種類甚蕃。
  別為社,社或千人、或五六百,無酋長,子女多者眾雄之,聽其號令。

  東番夷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居住在澎湖外邊大洋海島中,
  起自魍港、加老灣,歷經大員、堯港、打狗嶼、小淡水、雙溪口、
  加里林、沙巴里、大幫坑,都是他們居住的地方。
  斷斷續續總共ㄧ千多里,種族十分眾多。
  以社作區別,有的社一千人左右,有的社五、六百人,
  沒有酋長的設置,以子女多的被眾人推為頭目,聽他發號施令。


  性好勇,喜鬪,無事晝夜習走,足蹋皮厚數分,履荊刺如平地,
  速不後奔馬,能終日不息。縱之,度可數百里。
  鄰社有隙則興兵,期而後戰,疾力相殺傷,次日即解怨,往來如初,不相讎。
  所斬首,剔肉存骨,懸之門,其門懸骷髏多者,稱壯士。

  天性喜好武勇鬥爭,平常無事時,早晚練習跑步,腳底皮厚好幾分,
  踏荊刺如同踩平地一般,速度不比奔跑的馬匹落後,而且能夠整天不休息。
  和鄰社發生嫌隙就動兵,約定日期然後交戰,用力砍殺傷害對方,
  第二天就不再記恨,往來如初,不仇視對方。
  砍下的頭顱,剔除筋肉,保留頭骨,懸掛在大門上,
  大門懸掛頭骨越多的就被稱作壯士。


  地暖,冬夏不衣,婦女結草裙,微蔽下體而已。無揖讓跪拜禮。
  無曆日文字,計月圓為一月,十月為一年,久則忘之,
  故率不紀歲,艾耆(音其)老耄(音帽),問之弗知也。

  該地氣侯暖和,人們不論冬、夏都不穿衣服,
  婦女結草為裙,稍為遮蔽下體罷了。
  見面時沒有打躬作揖,互相禮讓跪拜的禮節,
  也沒有曆日和文字的記載,估計月圓時為一個月,十個月為一年,
  時間一久就忘記了,所以大多不記得年歲,
  年紀大的老年人,問他們也不知道有幾歲啊!


  交易,結繩以識。無水田,治畬(音余)種禾,山花開則耕,
  禾熟,拔其穗,粒米比中華稍長,且甘香。
  採苦草,雜米釀,間有佳者,豪飲能一斗。
  時燕會,則置大罍(音雷)團坐,各酌以竹筒,不設肴。
  樂起跳舞,口亦烏烏若歌曲。

  雙方買賣時,結繩作為記號。
  沒有水田,燒山種旱稻,山花開了就耕種,稻禾成熟了,就採下稻穗,
  米粒比中國生長的稍長,而且甘甜芳香。
  雜米釀成酒,偶有好的,豪飲能喝下一大斗。
  時常聚會燕飲,就擺著大酒甕圍坐在一起,各自用竹筒倒酒,不設飯菜,
  隨著音樂起身跳舞,大夥口中也跟著烏烏出聲像唱歌一般。


  男子剪髮,留數寸,披垂,女子則否。
  男子穿耳,女子斷齒,以為飾也(女子年十五、六,斷去唇兩邊二齒)。
  地多竹,大數拱,長十丈。伐竹搆屋,茨(音辭)以茅,廣長數雉。
  族又共屋,一區稍大,曰公廨(音謝);少壯未娶者,曹居之。
  議事必於公廨,調發易也。

  男的剪頭髮,只留幾寸長,分披四垂,女的則不這樣。
  男的穿耳洞,女的折斷牙齒,作為裝飾,
  (女子年十五、六歲,折斷唇邊兩顆牙齒。)
  該地大多生產竹子,大的周長好幾個人合握,高十丈。
  人們砍伐竹林建造房屋,以茅草搭蓋屋頂面積好幾平方丈。
  族人又共屋居住,其中一區稍為寬大,叫公廨;
  年少力壯未娶妻的,群住在這裡,議論事情時一定在公廨,協調發令容易啊。


  娶則視女子可室者,遣人遺瑪瑙珠雙,女子不受則已。
  受,夜造其家,不呼門,彈口琴挑之。口琴薄鐵所製,齧而鼓之,錚錚有聲。
  女聞,納宿,未明徑去,不見女父母。
  自是宵來晨去必以星,累歲月不改。迨產子女,婦始往婿家迎婿,
  如親迎,婿始見女父母,遂家其家,養女父母終身,其本父母不得子也。
  故生女喜倍男,為女可繼嗣,男不足著代故也。
  妻喪復娶;夫喪不復嫁,號稱鬼殘,終莫之醮。

  娶妻時要看女子可做家室的,就派人贈送一雙瑪瑙珠,女方不接受就罷了,
  如果接受,便利用夜裡拜訪女方家裡,不叫門,吹口琴挑逗對方。
  口琴是由薄鐵片製成,用牙齒邊咬邊吹奏,聲音鏗鏘清脆。
  女子聽後就接納他過夜,天未亮直接離去,不見女方父母的面。
  從此晚上前來次晨離去。一定在星夜中進行,經年累月不改變。
  等到產下子女,婦人才前往夫婿家迎娶夫婿,
  如果親自迎接,女婿才拜見女方父母,於是就搬進女方家庭,
  奉養女方父母終身,男方本來的父母就失去了一個兒子啊。
  所以生女兒比生兒子加倍的喜歡,因為女兒可以繼傳子嗣,
  男子卻不足以傳宗接代的原故啊。
  妻子死了丈夫再娶,丈夫死了妻子就不再嫁人,
  被看成比鬼多一口氣,再也不能改嫁。


  家有死者,擊鼓哭,置尸於地,環煏(音必)以烈火,
  乾,露置屋內,不棺。屋壞重建,坎屋基下,立而埋之,不封,
  屋又覆其上,屋不建,屍不埋。然竹楹茅茨,多可十餘稔,故終歸之土,不祭。

  家中如有死人,敲鼓哭泣,置屍體於地上,用烈火環繞燒烤,
  烤乾了露放在室內,不用棺木。
  房屋壞了重新整建,墓穴就建在房屋基礎下面,立屍掩埋,不用封棺,
  新屋又搭建在上頭,新屋不建,屍體就不加掩埋。
  然而竹子搭建的屋樑,茅草做的屋頂,大多可以耐十多年,
  所以屍體最後仍將歸於地下,不加祭祀。


  當其耕時,不言不殺,男婦雜作山野,默默如也,道路以目。
  少者背立,長者過,不問答。即華人侮之,不怒,禾熟復初。
  謂不如是,則天不祐,神不福,將凶歉,不獲有年也。
  女子健作,女常勞,男常逸。盜賊之禁嚴,有則戮於社,
  故夜門不閉,禾積場,無敢竊。

  當他們耕作時,不說話也不打殺獵物,男女在山野耕作,都保持沉默不語。
  路上相遇,以目示意,年輕的背面站立,等年長者先經過,不相問答,
  即使中國人加以侮辱也不生氣,稻禾成熟收割時也是一樣。
  他們說如果不這樣,那麼上天就不保佑,
  神明不降福,將帶來凶禍欠收,無法獲得豐年啊。
  婦女大多強健力作,女性常年勞累,男性卻常安逸過日。
  嚴禁盜賊,有的話當場在番社中加以殺害,
  所以夜不閉戶,稻穀堆放在院子裡無人敢盜取。


  器有床,無几案,席地坐。
  榖有大小豆、有胡麻,又有薏仁,食之已瘴癘(音帳立),無麥。
  蔬有蔥、有薑、有蕃薯、有蹲鴟,無他菜。果有椰、有毛柿、有佛手柑、有甘蔗。
  畜有貓、有狗、有豕、有雞,無馬、驢、牛、羊、鵝、鴨。
  獸有虎、有熊、有豹、有鹿。鳥有雉、有鴉、有鳩、有雀。

  家中器具有床舖,無桌椅,人們席地而坐。穀物有大小豆子、胡麻、薏仁等,
  吃這些來防瘴癘之毒,沒有麥子。蔬菜有蔥、薑、蕃薯、芋,沒有其它菜類。
  水果有椰子、毛柿、佛手柑、甘蔗。
  家畜有貓、狗、豬、豹,沒有馬,驢,牛,羊,鵝,鴨。
  野獸有老虎、熊、豹、鹿。鳥有雉雞、烏鴉、斑鳩、麻雀。

  山最宜鹿,鹿鹿矣矣,千百為群。
  人精用鏢,鏢竹棅(音柄)、鐵鏃,長五尺有咫,銛(音先)甚。
  出入攜自隨,試鹿鹿斃、試虎虎斃。居常,禁不許私捕鹿。
  冬,鹿群出,則約百十人即之,窮追既及,合圍衷之,鏢發命中,
  獲若丘陵,社社無不飽鹿者。取其餘肉,離而臘之,
  鹿舌、鹿鞭(鹿陽也)、鹿筋亦臘,鹿皮、角委積充棟。

  鹿子善擾,馴之,與人相狎。
  習篤嗜鹿,剖其腸中新咽草將糞未糞者,名百草膏,旨,食之不饜。
  華人見,輒嘔。食豕不食雞,蓄雞任自生長,惟拔其尾飾旗。
  射雉亦只拔其尾。見華人食雞雉輒嘔,夫孰知正味乎?又惡在口有同嗜也?

  山上最適合鹿的生長,,成千上百成群結隊。
  人們擅長使用鏢槍,鏢槍用竹竿作柄,鐵做的槍頭,長五尺有餘,十分銳利,
  出入隨身攜帶,試來殺鹿鹿死,殺虎虎斃。
  平常無事,嚴禁不許私自捕捉野鹿。
  冬天鹿群出沒,就大約一百一十人接近聚集,窮追合圍,
  用鏢槍命中目標,殺獲野鹿堆積如山丘,所有番社的人沒有不飽食鹿肉的。
  人們取得剩餘的鹿肉,分別製成臘肉,鹿舌、雄鹿鞭、鹿筋也加以燒臘,
  鹿皮鹿角堆積放滿整間屋子。
  小鹿愛亂跑,加以馴服,和人相親近。
  嗜好吃鹿的人,剖開鹿腸中取出新吞下將成糞便卻未成糞便的草,
  名叫百草膏,配上油脂,百吃不魘,中國人見了卻每每想吐。
  原住民吃豬肉不吃雞肉,蓄養雞隻任由他們自由生長,
  只拔他們的尾毛裝飾旗幟。
  射殺雉雞也只拔下他們的尾毛而已,看見中國人吃雞或雉雞每每就想吐。
  到底那一個民族才知道真正的美味呢?又如何要求每個人都有相同的口慾嗜好呢?

  居島中,不能舟。酷畏海,捕魚則於溪澗,故老死不與他夷相往來。
  永樂初,鄭內監航海諭諸夷,東番獨遠竄不聽約,於是家貽一銅鈴,
  使頸之,蓋狗之也,至今猶傳為寶。
  始皆聚居濱海,嘉靖末,遭倭焚掠,迺(音乃)避居山。
  倭鳥統長技,東番獨恃鏢,故弗格。

  居住在海島上,不能製作大船隻,生性十分畏懼大海,捕魚就在溪谷,
  所以老死不和其他番人互相往來。
  明成祖永樂初年,太監鄭和下西洋曉諭各蠻夷,只有東番國遠逃不聽約束,
  於是每戶人家贈送一串銅鈴使他們掛在脖子上,大概以狗來看待他們啊!
  到今天仍做為傳家寶貝。開始時,他們都聚居在靠海地區,
  明嘉靖末年,遭到日本海盜焚燒掠奪,才避居山區。
  日本海盜擅長鳥槍技術,東番居民只靠鏢槍,所以無法戰勝。


  居山後,始通中國,今則日盛,漳、泉之惠民、充龍、烈嶼諸澳,
  往往譯其語,與貿易。
  以瑪瑙、磁器、布、鹽、銅簪環之類,易其鹿脯皮角。
  間遺之故衣,喜藏之,或見華人一著,旋復脫去,得布亦藏之。
  不冠不履,裸以出入,自以為易簡云。

  住進山區以後才和中國通往,至今一天比一天頻繁,
  漳州府、泉州府一帶的惠民,充龍,烈嶼諸海澳,每每翻譯他們的語言,
  和他們貿易,以瑪瑙、磁器、布、鹽、銅簪、銅環之類,
  交換他們的鹿肉乾,鹿角,鹿皮。
  偶有贈送舊衣服,他們便高興地加以珍藏起來,
  有時接見中國人穿著一次,立刻便又脫去,獲贈布匹也加以珍藏。
  平常不戴帽不穿鞋。裸露身體自由進出,自認為容易簡便如此而已。


  野史氏曰:異哉東番!從烈嶼諸澳乘北風航海,一晝夜至彭湖,
  又一晝夜至加老灣,近矣。
  迺有不日不月、不官不長,裸體結繩之民,不亦異乎!
  且其在海而不漁,雜居而不嬲(音鳥),
  男女易位,居瘞(音易)共處;窮年捕鹿,鹿亦不竭。

  野史作者說:奇怪啊東番國!從烈嶼諸海澳趁著北風航向大海,
  一天一夜到達澎湖,又一天一夜到達加老灣,實在太近了。
  竟然住著不分日月,沒有長官,赤身裸體,結繩記事的民族,不也是很奇怪嗎!
  而且他們靠海而不打魚,雜居卻不互相戲弄,
  男女地位相反,活人和死人共處一室,整年追捕野鹿,鹿隻也不會枯竭。

  合其諸島,庶幾中國一縣,相生相養,至今曆日書契無而不闕,抑何異也!
  南倭北虜,皆有文字,類鳥跡古篆,意其初有達人制之耶?
  而此獨無,何也?然飽食嬉遊,于于衎衎(音看),又惡用達人為?
  其無懷、葛天之民乎!自通中國,頗有悅好,姦人又以濫惡之物欺之,
  彼亦漸悟,恐淳朴日散矣。

  合計這幾個島嶼,差不多等於中國一個縣,共同生長養育,
  至今不用日曆書契卻衣食無缺,也是如何奇特啊!
  南倭寇,北夷狄都有文字,雖然類似鳥足跡古篆文,
  想當初必有學識通達的人加以制定吧!
  這東番國卻獨獨沒有,為什麼呢?
  然而知足飯飽,悠然自得,又何必用學識通達的人的作為呢?
  他們大概是上古無懷氏或者葛天氏的居民吧!
  自從和中國相通,略有文明喜悅玩好,
  奸詐險惡的人又用卑賤低劣的東西欺騙他們,他們也逐漸領悟,
  但恐怕他們純潔樸實的心也一天比一天消失了。

  萬曆壬寅冬,倭復據其島,夷及商、漁交病。
  浯嶼沉將軍往勦,余適有觀海之興,與俱。
  倭破,收泊大員,夷目大彌勒輩率數十人叩謁,獻鹿餽酒。喜為除害也。
  予親其人與事,歸語溫陵陳志齋先生,謂不可無記,故掇(音奪)其大略。

  明神宗萬曆壬寅年(三十年,1602)冬天,日本海盜再度佔據該島,
  原住民、商人及至此的漁民交相苦不堪言,浯嶼(金門)沈將軍前往圍剿,
  我剛好有觀覽大海的雅興,於是和他一同前往,打敗倭寇,
  收服大員海港,東番頭目大彌勒率領幾十人前往拜見,
  獻贈鹿肉酒菜,歡喜為他們除去倭寇之害。
  我親眼看見這些人和發生的事,回來轉告溫陵郡陳志齋先生,
  他說不可以沒有紀錄,所以挑選以上大要加以報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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