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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職時期,為了彌補零用錢的不足,開始在早餐店打工。
  零用錢的定義是:一天所需的所有花費。
  不只有三餐,還包括購買工具材料的費用,所以必須強行節制。
  節流之外,尚得開源,於是打工就成為不得不存在的事實,
  一組製圖儀器要將近兩千元,還有素描課的畫板、炭筆、畫紙,
  這些工具家裡都沒有,要重新添購才成。

  當時的我不喜歡跟別人借東西,借了總要交還,而且又不能弄壞弄丟呀。
  沒想到第一年讀到下學期,犯了拒學症,身體狀況一落千丈,
  只要早上起來想著出門上學,就忍不住反胃,衝進浴室乾嘔酸水。
  要求嚴格的學校,從剛進校園時,學長姊就『好心』地告訴大家,
  本科老師有那種你畫得不好,會把你的作業撕爛丟到樓下叫你撿回來的情形,
  也許你有天份,但是在這個教室裡,你會懷疑自己是不是繪畫白痴。  
  學長姊的好心嚇壞了不少新生,但嚇壞我的,卻是那一筆筆鉅額的金錢。  

  既然要在早餐店打工,那就一定得早起。
  六點天剛亮,我在早餐店的廚房煮咖啡牛奶,有時候煎荷包蛋,
  老闆是夜間部的學姊,與她的哥哥在母校旁做生意,
  她寬容地讓我們兩三個工讀生在七點半糾察隊登記遲到的人數前,
  帶著奶茶和火腿蛋土司衝進校門,想帶幾份都沒有關係,重點是要吃得飽。
  所以我習慣帶兩份早餐上學,一份可以留到中午吃,夏天就不敢這麼做了,
  燠熱的天氣無法保存食物,整個夏季中午看著同學吃飯度過,
  偶爾有幾個善良的同學明白我的苦處,偶爾我會從家裡帶便當來學校蒸飯。

  真的拒學了。家庭革命後,拿著休學單子到各處室簽名,心裡覺得輕鬆,
  不過也沒有放棄打工,畢竟有免費的早餐可以吃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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