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
人問:「痛邪?」
答曰:「非為痛,身體髮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」
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
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一匹,既終不受。
韓後與范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范,云:「人寧可使婦無褌邪?」范笑而受之。
范宣八歲那年,有一次在後園挖菜,無意中傷了手指。就大哭起來。
別人問道:很痛嗎?
他回答說:不是為痛,身體髮膚,不敢毀傷,因此才哭呢!
范宣品行高潔,為人清廉儉省,
有一次,豫章太守韓康伯送給他一百匹絹,他不肯收下;
減到五十匹,還是不接受;這樣一路減半,終於減至一匹,他到底還是不肯接受。
後來韓康伯邀范宣一起坐車,在車上撕了兩丈絹給范宣,說:
一個人難道可以讓老婆沒有褲子穿嗎?
范宣才笑著把絹收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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