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 圖文創作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 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云:「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」 王敬仁十三歲寫了《賢人論》一文,他父親王濛送去給劉真長看, 劉真長看後答覆說:看了敬仁所寫的論文,就知道他能夠參悟玄言了。
水城晴風
水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155 )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 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