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過不容少混,混則人懷墮墮之心;恩仇不可太明,明則人起攜貳之志。

  長官對於部屬的功勞和過失,不可有一點的模糊不清,
  假如功過不明就會使部下心灰意懶而不肯努力工作;
  一個人對於恩惠和仇恨,不可以表現得太鮮明,
  假如對恩仇太鮮明就容易使部下產生疑心而發生背叛事件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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