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侯賞從亡者;介之推不言祿,祿亦弗及。
  推曰:「獻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、懷無親,外內棄之。
  天未絕晉,必將有主。主晉祀者,非君而誰?
  天實置之,而二三子以為己力,不亦誣乎!
  竊人之財,猶謂之盜;況貪天之功,以為己力乎?
  下義其罪,上賞其奸,上下相蒙,難與處矣!」

  晉文公賞賜跟從他流亡的人,介之推沒有主動求取俸祿,
  晉文公也疏忽了他,沒有賞賜他。
  介之推說︰「晉獻公有九個兒子,只剩晉文公一人在世。
  晉惠公、晉懷公沒有人親附,國外的諸候和國內的臣民都厭棄他們。
  如果上天不滅絕晉國,一定將有明主。
  能夠主持晉國宗廟祭祀的人,不是國君還會是誰呢?
  這其實是天意,而那幾個人卻以為是自己的功勞,這不是錯誤嗎?
  盜竊別人的財物,尚且稱之為盜賊,
  何況盜竊上天的功勞而當作自己的功勞?
  在下的人把他們的罪過當作是正義行徑,在上的國君獎賞他們的欺詐行為,
  上下互相蒙騙,我很難跟他們相處下去。」


  其母曰:「盍亦求之,以死誰懟?」
  對曰:「尤而效之,罪又甚焉!且出怨言,不食其食。」
  其母曰:「亦使知之,若何?」
  對曰:「言,身之文也,身將隱,焉用文之?是求顯也。」
  其母曰:「能如是乎?與汝偕隱。」遂隱而死。

  介之推的母親說︰「你何不也去求取賞賜呢?如果因此而氣死,可以怨誰呢?」
  介之推回答說︰「明知錯誤而去效法,罪過更加嚴重。
  而且我已經口出怨言,就更不應吃國君的俸祿。」
  他的母親說︰「那也應該讓國君知道此事,你認為如何呢?」
  介之推說︰「說話就像身上的花紋一樣,可以起美化的作用,
  我將要退隱了,又何須再美化自己?這樣做只是為了追求榮耀和名望。」
  他的母親說︰「你真的能夠這樣做嗎?那我和你一起隱居。」
  母子二人於是隱居於山野至死。


  晉侯求之不獲,以緜上為之田。曰:「以志吾過,且旌善人。」

  晉文公派人尋找介之推,不果,把綿上作為介之推的封地,
  說︰「這樣做是為了記住我的過失,並表揚介之推這個善良、高風亮節的人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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