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津王蘭,暴病死。閻王覆勘,乃鬼卒之誤勾也。
責送還生,則尸已敗。鬼懼罪,謂王曰:
「人而鬼也則苦,鬼而仙也則樂。苟樂矣,何必生?」王以為然。
鬼曰:「此處一狐,金丹成矣。竊其丹吞之,則魂不散,可以長存,
但憑所之,罔不如意。子願之否?」王從之。
利津縣有個叫王蘭的人,他突然得到凶猛急病而死亡。
閻王重查生死簿,發現是鬼卒誤勾了他的魂魄。
命鬼卒送回王蘭,但王蘭的屍身已經腐敗。
鬼卒怕閻王怪罪,對王蘭說:人成了鬼要受苦,鬼成了仙就可享樂,
如果能夠快樂,又何必再轉生為人?王蘭聽了也認同。
鬼卒又說:這個地方有一隻狐物,牠已煉成了仙丹。偷來牠的金丹吞服,
魂魄就不會飛散,可以長存,你想做甚麼事,沒有不如意的。
你願意跟我去偷金丹嗎?王蘭就答應了。
鬼導去,入一高第,見樓閣渠然,而悄無一人。
有狐在月下,仰首望空際。氣一呼,有丸自口中出,直上入於月中;
一吸,輒復落,以口承之,則又呼之:如是不已。
鬼潛伺其側,俟其吐,急掇於手,付王吞之。
狐驚,盛氣相尚。見二人在,恐不敵,憤恨而去。
鬼卒在前帶路,走進一間高大的宅第內,
見樓閣高大深廣,但安安靜靜的沒有一人。
月光下只有一隻狐狸,抬著頭仰望天空。牠一呼氣,有藥丸從嘴裡出來,
竟直直上飛進了月中;一吸氣,藥丸就又掉落下來,狐狸以口接住,
然後又呼氣,如此呼氣吸氣的煉丹。
鬼卒躲在旁邊,等牠吐氣時,急急把丹藥抓在手中,交給王蘭吞下。
狐狸大驚,蓄著怒意就逼近過來。見他們有兩個人,怕自己敵不過,
就生氣地離去了。
王與鬼別,至其家,妻子見之,咸懼卻走。王告以故,乃漸集。
由此在家寢處如平時。其友張姓者,聞而省之,相見,話溫涼。
因謂張曰:「我與若家夙貧,今有術,可以致富。子能從我遊乎?」張唯唯。
曰:「我能不藥而醫,不卜而斷。我欲現身,恐識我者,相驚以怪。
附子而行,可乎?」張又唯唯。
王蘭與鬼卒告別,回到家裡,妻與子見了他,都害怕得往後跑。
王蘭告訴他們原因,家人才漸漸聚集回來。自此在家起居就像平常一樣。
他有個姓張的朋友,聽說他的消息來探望他,兩人相見,互道寒暄。
王蘭對張某說:我家與你家向來貧困,如今我有了法術,可以致富。
你能跟我去遊歷遊歷嗎?張某應諾了。
王蘭又說:我不用藥方就能治病,不卜卦象就能斷定吉凶。
我想現出我的身形,又怕認識我的人嚇壞了。
所以,我附在你的身上一起行動,可以嗎?張某又應諾了。
於是即日趣裝,至山西界。富室有女,得暴疾,眩然瞀(音帽)瞑。
前後藥禳(音ㄖㄤˊ)既窮。張造其廬,以術自炫。
富翁止此女,常珍惜之,能醫者,願以千金為報。張請視之。
於是兩人當天就匆忙整理行裝出發,他們到了山西地界,
聽說當地一個富戶的女兒生了急病,神志昏迷,閉目不醒。
前前後後請過醫生開藥道士祭神都沒辦法。
張某造訪富戶家,自誇有法術可以治病。
富翁只有這一個女兒,對她非常疼愛,如果能夠治好,願出千金當作報答。
張某要求看看小姐的病情。
從翁入室,見女瞑臥,啟其衾,撫其體,女昏不覺。
王私告張曰:「此魂亡也,當為覓之。」張乃告翁:「病雖危,可救。」
問:「需何藥?」俱言不須,「女公子魂離他所,業遣神覓之矣。」
他跟隨富翁進了小姐的閨房,見一女子闔眼躺在那裡。
掀開她的被子,輕撫她的身體,小姐昏迷著沒有知覺。
王蘭偷偷對張某說:這女子靈魂出竅了,應當幫她找回來。
張某就告訴富翁說:你女兒的病情雖然危險,但有救治的機會。
富翁問他:需要甚麼藥?張某說甚麼藥都不需要,
又說:是小姐的魂飄離到其他地方了,已派遣神仙去找了。
約一時許,王忽來,具言已得。張乃請翁再入,又撫之。
少頃女欠伸,目遽張。翁大喜,撫問。
女言:「向戲園中,見一少年郎,挾彈彈雀;數人牽駿馬,從諸其後。
急欲奔避,橫被阻止。少年以弓授兒,教兒彈。
方羞訶之,便攜兒馬上,累騎而行。
笑曰:『我樂與子戲,勿羞也。』數里入山中,我馬上號且罵;
少年怒,推墮路旁,欲歸無路。
適有一人至,捉兒臂,疾若馳,瞬息至家,忽若夢醒。」翁神之,果貽千金。
大約過了一個時辰,王蘭忽然回來附在張某身上,
對他說,小姐的魂已找回來了。
張某就請富翁再進屋,他又輕撫了小姐。
不久,小姐張嘴哈氣伸懶腰,馬上睜開眼睛。
富翁大喜,拍拍女兒問她怎麼回事。
小姐說:前幾天在庭園裡玩,看見一個少年,拿彈弓打麻雀;
又有幾個人牽著駿馬跟隨在他後面。
我急著想跑去避開,被他們蠻橫的阻住了。
少年拿彈弓給我,教我如何使用。我覺得很害羞,大聲斥責他,
他就拉著我上了馬,與他同乘一騎而行。
又笑著對我說:我很樂意與妳玩,不要害羞。
騎了幾里路,進入山中,我在馬上又叫又罵,
那少年一生氣,把我從馬上推落路旁。
我想回來,卻找不到路。這時,有一個人來捉住我的手臂,跑得飛快,
轉眼間就回到家了,像是作了個夢醒來一樣。
富翁感到很神奇,果然如承諾贈送張某千金。
王宿與張謀,留二百金作路用,餘盡攝去,款門而付其子;
又命以三百饋張氏,乃復還。
次日與翁別,不見金藏何所,益異之,厚禮而送之。
當晚,王蘭與張某商量,留下二百兩作為路費,
餘下的全部由王蘭帶走,王蘭到家,敲了門,交給自己的兒子;
又命兒子拿三百兩送給張某的妻子,這才又回到張某身上。
第二天與富翁告別時,富翁看不到張某把千金藏在哪裡,覺得更是神奇,
又送了些貴重的禮物給他。
逾數日,張於郊外遇同鄉人賀才。才飲博不事生產,奇貧如丐。
聞張得異術,獲金無算,因奔尋之。王勸薄贈令歸。
才不改故行,旬日蕩盡,將復覓張。
王已知之,曰:「才狂悖,不可與處,只宜賂之使去,縱禍猶淺。」
過了幾天,張某在郊外遇到同鄉賀才。賀才整天喝酒賭博,不事生產,
窮得像乞丐一樣。他聽說張某有異術,獲取的金錢不計其數,因而奔來找他。
王蘭勸張某送他一點錢,叫他回去。
賀才不改他一貫的行徑,十天就把錢花光了,
還打算再找張某。王蘭已得知此事,對張某說:
賀才這個人既狂妄又有違事理,不可與他共處,
只適合給他錢打發他走,這樣闖的禍事還少一點。
逾日,才果至,強從與俱。
張曰:「我固知汝復來。日事酗賭,千金何能滿無底竇?
誠改若所為,我百金相贈。」才諾之。張瀉囊授之。
第二天,賀才果然來了,強行要跟著張某。
張某說:我早知道你還會再來。你每天只知道酗酒聚賭,縱有千金,
如何能填滿你這無底洞?你若誠心改掉以往的所作所為,我就送你百金。
賀才答應了,張某就把身上的錢全給了他。
才去,以百金在橐,賭益豪;益之狹邪遊,揮灑如土。
邑中捕役疑而執之,質於官,拷掠酷慘。才實告金所自來。
乃遣隸押才捉張。數日創劇,斃於塗。魂不忘張,復往依之,因與王會。
賀才離去後,衣袋裡裝著百金,賭得更加放肆,甚至還加上嫖妓的惡習,
花錢像灑土一樣。縣裡的捕快疑心他的金錢來源而捉了他,送到官府審問,
又用殘酷的嚴刑拷打,賀才忍受不了,就招供銀兩的來源。
縣令派人押著賀才去找張某。但幾天之後,賀才傷勢加重,死在途中。
他的魂魄沒忘記張某,又去附在張某身上,
因而與同樣附在張某身上的王蘭見了面。
一日,聚飲於煙墩,才大醉狂呼,王止之,不聽。
適巡方御史過,聞呼搜之,獲張。張懼,以實告。
御史怒,笞而牒於神。
夜夢金甲人告曰:「查王蘭無辜而死,今為鬼仙。
醫亦仁術,不可律以妖魅。今奉帝命,授為清道使。
賀才邪蕩,已罰竄鐵圍山。張某無罪,當宥之。」
御史醒而異之,乃釋張。張治裝旋里。
囊中存數百金,敬以半送王家。王氏子孫以此致富焉。
一天,他們聚在廢棄的煙墩喝酒,賀才喝得醉了,瘋狂大叫,
王蘭制止他,他不聽勸。正好巡按御史經過,聽到有人大叫,派隨從去搜查,
捉住了張某。張某很畏懼,就將事實告訴御史。
御史很生氣,打了張某一頓,又寫了官府文書,上報神界。
夜裡,御史夢見身披金甲的人告訴他:
王蘭是無辜而死,現在成了鬼仙。
他行醫也是仁心之術,不能以妖魔鬼怪來治他。
如今我奉天帝之命,授予他清道使的官職。
賀才這人邪惡放蕩,已罰他流放鐵圍山。張某是無罪的,應當原諒他。
御史醒來後覺得很神異,就依言放了張某。
張某整理行裝回到家鄉,錢囊裡還有數百金,他把一半恭送給王家。
王家的子孫後來就以此致富了。
煙墩:烽火台也稱作烽燧、烽堠、烽台、煙墩、墩台、狼煙台、亭、燧等。
漢代稱為亭、燧,有時亭燧並稱,唐宋稱作烽台。明清稱為煙墩、墩台等。
白話試譯:水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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