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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孟子曰:「不仁者,可與言哉?安其危而利其菑,樂其所以亡者。
  不仁而可與言,則何亡國敗家之有?
  有孺子歌曰:『滄浪之水清兮,可以濯我纓;滄浪之水濁兮,可以濯我足。』
  孔子曰:『小子聽之!清斯濯纓,濁斯濯足矣。自取之也。」
  夫人必自侮,然後人侮之;家必自毀,而後人毀之;
  國必自伐,而後人伐之。
  《太甲》曰:『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活。』此之謂也。」

  孟子說:「不仁的人難道可以和他商議事情嗎?
  他們對別人的危險感到心安理得,從別人的災難中牟利,
  把導致家破國亡的事當作樂趣。
  不仁的人如果可以和他商議,那怎麼會有國亡家破的事發生呢?從前
  有個小孩子唱道:『滄浪的水清呀,可以洗我的帽纓;
  滄浪的水濁呀,可以洗我的雙腳。』
  孔子聽了說:『弟子們聽好了啊!水清就用來洗帽纓,水濁就用來洗雙腳,
  這都是因為水自己造成的。』
  所以,一個人總是先有自取其辱的行為,別人才侮辱他;
  一個家庭總是先有自取毀壞的因素,別人才毀壞它;
  一個國家總是先有自取討伐的原因,別人才討伐它。
  《尚書‧太甲》說:『上天降下的災害還可以逃避;
  自己造成的罪孽可就無處可逃了。』說的就是這個意思。」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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